耻感与罪感——谈现今中国的一些社会心理现象
我曾经看过一本描写二次世界大战的书,上面曾经写到这样的一种现象,很多的美国士兵在遇到战败的时候,不仅会很痛快的投降,并且还会立刻通知家人自己还活着。使美国人最不能够理解的是:日本军人在战争中的表现。如果不是已经昏迷的话,他们很多的人会选择剖腹自杀。在他们看来战败了被俘虏还活着这简直就是奇耻大辱。但是如果他们一旦是选择真心投降的话,那么日本人则会完全表现出另外的一方面,他们一定会尽心尽职的帮助美国士兵去炸日本的碉堡。
日本人乃至东方人是以耻感文化为主的民族,什么事情做得好与否不是以自己的感觉来定的而是别人怎么样看你,是来自于别人的目光,这是一种来自于外部的缘于传统的力量。那么我们可以想象,当了俘虏的日本士兵一旦回家,那么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即使他不在乎别人的眼光而活着的话,我想这顶多也只能算是苟延残喘的活着罢了。没有了自身的价值,没有了别人的尊重,这是他们无法接受的现实,与其这样还不如剖腹而死。耻感是一个很空泛的东西,在自律感很强的人身上是有用的而对于有的人是没有任何作用的,所以有的日本兵不但投降还会去帮助美国兵炸日本的碉堡。
以耻感为主要强制力的东方,有了错误的人会当众认错,甚至于还会流下悔恨的泪水。比如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一组镜头,大贪官们被查获后在法庭上的表现可以说是痛哭流涕,悔恨不已。但是这仅仅是限于被发现的,而如果他们贪污的不道德行为并没有被别人的目光发现,他们往往是感到很庆幸的,还洋洋得意的,只要不良行为没有在社会上暴露,就不必认错不必忏悔。有时他们还甚至于去很远的佛教圣地拜佛,以企求神灵的的保佑,降福于他们不要被人发现,而并不是去祈求恕罪。在他们身上,羞耻之心,产生羞耻感和认错,一般是有第三者在场,也就是说要有外力的约束的情况下才得以发生。在失去约束力后,就好象闯红灯是不对的,但只要没有人看见,尤其是没有被警察逮住就没有关系。收受贿赂是不对的,但是只要是做得天衣无缝,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就行了,你就可以座享平安,而并不必羞耻。而在西方盛行的罪感文化中的罪感,是缘于内部的力量,是一种内省,因为西方的宗教大多数是原罪说,既人生下来就是有罪的,人的一生要做的事情就是赎罪。人可以通过坦白罪行而减轻内心的重负。罪恶感,是缘于个体的内心,人要听从内心的自我约束,在这里,即使恶行未被人发现,自己也会有罪恶感,而且这种罪感会因忏悔而得到解脱。犯了罪的人,会用忏悔的方式,去获得内心的平静。和耻感相比,罪感强调自律,而不是它律。
那么在我国以它律为主要力量来约束人们的不道德行为时显然是有很大的不足的,当它律的力量太弱小的时候,耻感的程度也会随之而减轻,“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别人都可以做,为什么我就不能做?这也就是我们国家对贪污行为无法根治的原因之一。
杰成智和 付成敏 2008.10 |